石峰区位于株洲市北部,极具风土人情特色。
石峰区主要景点有:大京风景区,拥有“金轮古寺”、“谷音清溪”、“山水佳处”、“百鸟天堂”四个一级景点,“仙峰胜境”等十个二级景点,“双井清泉”等二十个三级景点,景色各异,各领风骚;仙庚古庙,山林叠秀,庙宇飞霞,塔耸云天,殿藏幽遂,更有一石塘印月、青峄晚钟等八大景观;株洲空灵岸,湘江沿岸著名风景之一;炎帝广场,有象征“太阳之神”的基台和寓意炎帝精神与日月同辉的弯月状喷水池,有以炎帝为主题的大型浮雕和图腾柱,广场地下还规划建设了总面积达1.3万㎡的国际博览中心。
石峰区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,四季分明,雨量充沛、光热充足,无霜期在286天以上,年平均气温16°C至18°C。四季皆宜旅游。
石峰区位于株洲市北部,辖清水、云田、荷花、龙头铺四个乡镇及清水塘、响石岭、田心三个街道办事处。
根据清光绪十四年(1888年)《湘潭县志》记载,石峰区境内原系湘潭县东南荒僻野岭,仅白石港河街、清水塘老街两处设有通往湘潭、长沙的驿站。民国时期白石港以北属湘潭县东一区昭阳乡管辖,白石港以南属株洲镇管辖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,属湘潭县清水乡管辖。1951年7月成立株洲市,境内属郊北区管辖。1956年撤区并乡,境内属清水乡。1957年成立人民公社,境内属朱田铺公社管辖。1958年3月27日成立清水塘办事处,管辖石峰山以北的城区范围,办事处驻地在冶炼厂生活区一区八栋。1959年3月6日,组建清水塘区,桥梁厂以北归清水塘区管辖。1960年4月更名为清水塘人民公社。1969年7月筹建北区。1970年7月8日,经国务院批准为县级城市区,管辖范围为原清水塘区和原中心区的贺家土办事处,驻地天桥街80号。同年12月成立株洲市北区革命委员会。1971年9月,区政府搬至建设北路70号。后经国务院批准,株洲市城区进行区划调整,撤销北区,于1997年8月1日成立石峰区。